尊重的用户:
您好!
感激泛博客户对我司事情的信托和支持!
按照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子》、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法子》、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划定,国度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求实行许可轨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求实行备案轨制。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实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不然就属于守法举动。
对付没有打点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惹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余一切结果由客户自傲。
我司将于2010年09月中旬针对一切域名(虚拟机包括绑定别号)在信产部找不到备案信息或未备案的站点进行关闭处置,您的网站已违反本法子第五条的划定要"先备案后接入",但凡未取得备案号的网站不得接入,虚拟机用户可以登录会员中心首页查看零碎检查到您的未备案域名站点,托管用户请自查未备案网站,请尽快做备案处置事情,请各用户及代理商主动合营咱们的事情。
网监部
2010年9月3日